为加强借阅证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借阅制度,防止图书丢失,维护读者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借阅证的办理:

1、凡我院在编教职工,长期合同工凭学院职能部门的有效证明,并由本人提供电子版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最好彩色),均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借阅证。

2、学生入学注册后,由系部按本馆规定提供学生信息,统一编号,并提供学生电子版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最好彩色),由系部汇总后统一交到图书馆,图书馆尽快将图书证办理完毕,并发放到系部学生手中,使每位学生成为图书馆的读者。

二、借阅证的使用:

1、图书馆借阅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按相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2、图书馆借阅证既可用来外借图书又可到阅览室阅读期刊、报纸,到工具资料室查阅资料。

3、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借阅证,一经发现即行扣留该证,并区别不同情况处以罚款。

三、借阅证挂失及补办

1、读者对借阅证要妥善保管,不应随意乱放。读者借阅证遗失后,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并申请补办手续,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由借阅证所有人承担责任。

2、补办借阅证需交纳补证费1元。读者等待补证期间可持学生证及胸卡进入图书馆各室阅览图书。

四、离校手续

1、读者离开学院时(包括工作调动、毕业离院、休学、退学等)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注销手续,方可办理离院手续。

2、读者离院时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退证手续,由主管部门负责追回图书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