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书借阅证丢失了怎么办?

读者丢失借阅证应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以避免图书被他人冒借,利益受损)在没有补办借阅证的前提下,原借阅证找到后,凭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或学生证等解除挂失。

2、可以使用别人的图书借阅证吗?

读者凭借阅证在图书馆借阅图书,仅限本人在本馆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3、书刊借期有多长?

教职员工4个月,限10册,(其中文学艺术图书5册,其他类别图书5册);

学生2个月,限6册,(其中文学艺术图书2册,其他类别图书4册)。

4、对图书馆的工作及服务有意见或建议,如何反映?

图书馆主页设有“读者咨询”栏目,图书馆欢迎读者提出批评和建议,对读者所提意见与建议,图书馆都会逐一答复。另外,读者也可直接发信至图书馆信箱:xzjsxytsg@163.com

5、图书馆实行怎样的借阅模式?

图书馆实行的是统借统还的借阅模式,借还书都在综合楼608室。

6、工具书在哪里查阅?

图书馆综合楼603室,收藏各种工具书,包括字词典、百科全书、年鉴、手册、名录、图录等等。

7、如何查阅馆藏书刊?

读者可以通过校园网内任何一台联网的计算机终端查询图书馆的书目数据。在图书馆主页左下角快速链接“图书检索”栏目下,输入相应检索词,就可以查到相应的书刊。

8、怎样知道个人借书情况和还书期限?

读者可以通过校园网内任何一台联网的计算机终端查询个人借书情况。在图书馆主页左下角快速链接栏目下,点击“图书检索”,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在“用户名”处输入借阅证编号,在密码处输入密码,再点击“登录”就可进入OPAC系统查阅本人所借图书的信息、还书日期等。

9、有过期书刊还能借书吗?

目前规定:有过期书刊或者是超期罚款未交都不能借书,必须将过期书刊还完并交超期罚款后才能进行再借。